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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再批经适房 “限租令”或成空

  继规范预售制之后,住建部近期再次发文,对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规范。
  近日,住建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、准入、使用、上市等环节进行规范。其中再次强调,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,不得出售、出租、闲置、出借经适房,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。
  《通知》还表示,商品住房价格过高、上涨过快的城市,要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,并适当扩大供应范围。
  事实上,相比于九部委2007年底发布的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《通知》中的条款均为原有规定,其执行情况仍然存在疑问。

  准入制度混乱
  《通知》首先明确了经适房的准入门槛,强调虚报家庭收入、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资料的,一经查实,立即责令退还。
  近期"农业部集体购买限价房"(详见本报4月22日报道)被曝光。据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了解,与农业部类似,北京市有不少政府部门、央企等以团购、集资建房、福利分房等方式购得大量经济适用房。其中,集资建房的项目也多以经适房立项。
  "这个群体非常大。"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向记者表示,一边是高房价,一边是严重分配不公,这一现象凸显了经适房准入制度的混乱。
  湖北省一位地方政府部门官员向记者表示,在不少县市,经济适用房被公务员采用团购的形式预定,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甚至一人购买7、8套。
  同样引起社会极大反响的,还有被网络曝光的"住经济适用房,开劳斯莱斯"等现象。

  交易现象大量存在
  在经适房的使用上,《通知》再次强调,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,对违规出售、出租、闲置、出借经济适用住房,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,将予以收回,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。
 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这一条款的提出本身就说明,经适房交易的现象大量存在。来自该机构的数据显示,在北京的天通苑、回龙观等区域,经适出租房占整个租赁市场的规模超过两成。
  张大伟表示,由于当前房价高企,即便经适房房主无意出租或出售,也有不少买家主动问价。
  来自上述机构的数据显示,北京市朝阳区的"通惠家园"经适房项目,2002年的开盘价为4000元/平方米,如今其周边项目的价格已达25000元/平方米以上。
  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,不得直接上市交易;满5年的,应通过缴纳土地收益价款等方式取得完全产权,然后上市交易,且政府可优先回购。
 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建议,作为面向困难群体的政策性住房,应当禁止经济适用房参与市场交易。

  对整体调控作用有限
  尽管《通知》还对经适房制度的监管、处罚等做出明确,但仍有不少人士对其效果表示怀疑。曹建海表示,经适房制度滋生腐败,与监督和执行不力有很大的关系。
  陈国强表示,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执行中存在大量不规范现象。比如很多经适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,而按照规定,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。
  他认为,经适房管理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。即便《通知》对此做出了强硬和明确的规定,也很难保证执行到位。
  事实上,自经济适用房制度于1998年推出以来,就不断伴随着争议。一些业内人士认为,由于操作方式未遵循市场化原则,应当取消该制度。
  陈国强表示,从今年"两会"以来高层的表态来看,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被不断强调,经适房的政策地位则有些尴尬。他认为,住建部此时出台经适房相关制度,对整体调控的作用并不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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